“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兼民生”。五原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通过强化各业务部门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将“刑事审查”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对刑事案件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实行主动服务,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力求拓宽司法救助案源渠道,形成履职新合力,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这项惠民暖心的民生工程。
近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向本院第三检察部移送“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司法救助线索,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接到线索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认为该案被害人因案致死,被害人父母均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家庭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父母发放司法救助金三万元。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检护民生”彰显司法温情。此案是五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内部沟通协作,凝聚司法救助合力取得的成效。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秉承“刑事一体化”履职理念,把线索筛查抓在平常,做在日常,前移救助关口,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实行由办案人员先行审查,控申部门协同跟进,线索成案及时办理的“三步走模式”,形成主动筛查、主动发现、主动移送的工作氛围,强化司法救助“一盘棋”意识,形成司法救助新合力,以“检察蓝”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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