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我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深入学习“三个规定”意义,讲实规范填报要求,明确填报事项范围,讲明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以及不如实填报责任,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营造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现将五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我院干警共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1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无零报告。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使命,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