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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1-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我院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一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工作举措、与全体干警签订《检察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严守“三个规定”的自觉行为。二是坚持每月上报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在做深、做细、做实上持续发力,使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成 

  为常态。三是通过彩铃、微信、微博、编印“八项规定,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文件汇编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1年上半年我院干警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9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院将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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