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队: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院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引导,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院和纪委监委相关通知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二、明确纪律红线。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推动全院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知止、收敛、收手意识。节日期间,全院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追究责任,检务督察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节俭文明过节。
举报电话:0478-7935838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