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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云课堂】就餐起冲突 依法防卫不担责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
时间:2026-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检云课堂

餐厅就餐,有人违规抽烟引发口角、推搡甚至动手 —— 遇到这种突发冲突,该怎么办?本期《五检云课堂》来解答!


案例

近期,某地居民陈某在餐厅就餐时发现邻座男子周某在禁烟区吸烟,上前礼貌劝阻后周某非但不听还辱骂陈某,随后起身推搡、殴打陈某,致其面部红肿。陈某后退躲避,周某仍持续追打,陈某无奈用手臂格挡并推开周某,周某摔倒,肘部擦伤,陈某立即报警。

经警察调查认定,周某违规吸烟、辱骂、率先殴打他人,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陈某行为为被动防御,无攻击意图,手段未超必要限度。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公安机关认定陈某正当防卫,不予处罚;周某因殴打他人,依据第43条,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检察官提醒

1. 遇不法侵害,优先躲避、呼救、报警,降低自身风险。

2. 确需防卫时,坚守适度防御原则,避免过激行为。

3. 留存录音、视频、伤情照片等证据,为依法维权提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正当防卫权,面对不法侵害,不必因怕担责而退让,也不可滥用防卫权。依法自卫、理性维权,方能既保护自身权益,又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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