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正面学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筑牢思想根基、校准履职方向,4月27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案例警示与深入研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霞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四级检察官、四级主任科员、四级检察官助理、四级警长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本次学习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发展的战略定位与殷切期望,明确检察工作服务地方发展的方向路径;深入研读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四章等内容,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
学习先进,更要警钟长鸣。会议通报了反面典型案例。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这些反面教训发人深省,必须引以为戒。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对照检视,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在深入学习、对照警示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大家结合检察履职实际,分享学习心得与实践思路,一致表示: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牢牢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根本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急功近利思想,以司法为民初心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把牢政治方向、锤炼过硬作风:一要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严守纪律底线,以案为戒、自省自警,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三要树牢正确导向,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抓实成果转化,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切实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以更优检察业绩书写五原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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