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治理关乎民生福祉,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县域实际,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用检察监督职能破解农村环境治理课题,守护了农村的绿水青山,为乡村振兴筑牢了生态环境屏障。
一、以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农村固废治理
落实自治区“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聚焦乡村生态宜居,擦亮绿色守护底色。针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畜禽养殖污染、农田残膜遗留等影响农业生态和村容村貌的固废污染问题,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田间地头监督。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整改回访、跟进监督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监管职责,2026年以来针对农村固废治理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件,督促清理固废污染20余处,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推动了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有效净化农业生产环境、改善农村人居风貌,守护好我县生态基底。
二、以精准监督之策
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效能
为督促问题整改,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及时清理处置现有污染物的同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并建立长效防控机制,起到由个案向类案延伸的监督效果。制发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成效,形成了“检察+行政”协同推进的良好治理格局。
三、以整改成效推动环境
从“污染治理”到“生态向好”
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加大固废的收集转运力度,不断优化各乡镇、村、组的固废收集路线和时间安排,确保做到及时清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镇区和周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污染情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不断提升各自辖区的环境管理水平。
四、以长效治理之道构建协同
守护美丽乡村稳定格局
近年来,在公益诉讼监督的深入推动下,各乡镇积极探索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有的乡镇在重点区域增设了防护围挡、警示标牌,有效杜绝往来车辆倾倒垃圾;有的乡镇设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宣传引导,防止垃圾乱堆乱倒污染环境;有的乡镇发挥“村民小组治理”作用,激发乡村自治内生动力,引导村民定点投放,采取“定点投放+定期转运”的方式,彻底解决农村固废污染难题。经过持续的监督,实现了从“一处清”到“全域治”,行政机关从“治标”走向“治本”,让法治真正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长效屏障。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将检察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结合,让更多的乡村成为“村净、景美、人和”的宜居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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