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防范:从根源上杜绝黑恶滋生
1. 管住基层乱象: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负责日常排查,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行业霸头,发现苗头及时制止,不让小恶养成大患。
2. 重点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严令禁止哄骗、胁迫、拉拢学生、未成年人参与黑恶活动。凡是利用孩子作恶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罚,全力守护校园和青少年成长环境。
3. 严查行业乱象:针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借贷、市场摆摊、娱乐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的行业,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强行揽活、恶意牟利等乱象。
(二)从严打击黑恶,严查“保护伞”
1. 对黑恶头目绝不姑息:对于黑恶团伙的组织者、带头人和骨干成员,法律坚持从严处罚,严格管控取保候审、减刑、假释等流程,杜绝轻判、纵容黑恶。
2. 深挖严查公职保护伞:严禁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参与黑恶犯罪,严禁为涉黑恶人员通风报信、开绿灯。只要是给黑恶势力当“靠山”“保护伞”的,一律严查到底、严肃追责。
(三)查封黑恶财产,彻底断根
根据相关法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公安、检察、法院办案时,可以全面查清黑恶人员的所有财产,依法冻结、查封、扣押其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全部资产,全额追缴违法所得钱财。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根基,杜绝“有钱继续作恶”。
(四)全力保护举报人,让群众敢举报、零顾虑
很多群众不敢举报,怕被报复,法律专门出台全方位保护政策:
1. 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住址、联系方式;
2. 对举报人、证人、被害人提供人身、财产专项保护,必要时可专人看护、变更居住信息;
3. 凡是敢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一律从重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