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回升,河道冰雪消融、水位变化,沿岸生活废物、农业废弃物和固体污染物易随径流进入河道,给河湖生态保护带来诸多挑战。为切实守护好河湖生态公共利益,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自治区“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工作部署,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河道行洪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启动春季河湖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守护一方碧水安澜。
检察机关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整改”原则,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线索排查体系。线上依托大数据排查、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对辖区内河流、湖泊等重点水域进行巡查,精准锁定非法排污、水面漂浮垃圾等问题线索;线下督促水环境相关行政单位深入河道沿岸、田间地头、排污口、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实地排查河湖生态隐患,倾听群众诉求,全面掌握河湖生态现状。
2026年以来,针对巡查发现的河道垃圾堆积、非法侵占河道等问题,我院经调查核实,已立案办理8件河湖保护案件。检察机关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动“谁破坏、谁修复”,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不仅注重当下问题整改,更着眼长远治理,本院对整改完成的河湖问题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通过实地复查、跟踪回访等方式,核查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针对春季河湖保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监管漏洞,深入分析研判,与相关行政单位开展座谈并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从“专项治理”向“常态化管护”转变,实现河湖生态保护常态化、长效化。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公益诉讼初心使命,持续深耕河湖生态保护领域,以春季河湖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协同共治、创新履职方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河湖生态,让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湖泊都水清、岸绿、景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优美生态环境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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