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选树名单,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从众多党支部中脱颖而出,光荣上榜!这一殊荣不仅是对我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
近年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思路,通过“415”工作法,创新打造“党建红+检察蓝”融合品牌,持续深耕“多彩党建 检心为民”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将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基础、固根本,以深化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结合职能职责、岗位实际、群众需求,带头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基层党建部署要求,在探索支部建设、提升作用发挥上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奋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在服务保障“六个工程”“六个行动”中展现更大检察作为,为建设“五高五区”现代化新五原贡献更强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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