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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部门简介及定岗职责
时间:202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三检察部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技术、刑事执行检察五个子部门组成。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定岗职责情况表

序号

分管领导

业务子部门

部门职能

部门人员

职务

1


研究室子部门

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关于调研工作的指示、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检察工作重点,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办理本院院检察委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及日常性工作。

杨慧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2


杨菲菲

检察官助理

3


控申子部门

承办本院管辖的控告案件、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对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信访件依法进行接收、分流转办和回复。

杨慧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4


路丽琴

书记员

5

侯瑞

案管子部门

负责案件受理、流转;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查询;案件信息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听证工作。

李鑫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6

于俊杰

书记员

7

技术子部门

承办本院及司法机关的检验鉴定案件和文证审查工作;负责现场勘验;承担技术性证据的提取和固定;负责刑事照相和公务摄像、照相;配合自侦部门负责心理测试和电子证据的采集。

孙一森

书记员

8

刑执子部门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开展侦查;其他事项。

陆万雪

员额检察官

9

闫学峰

检察官助理

10

贺友庭

书记员

11

乔宏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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