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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服务县委中心大局工作,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脚踏实地,创新创优,引领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为五原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院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座谈3次,开展检察开放日2次,召开检察业务听证会21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6条,法律文书公开136条,程序性信息发布244条,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13次。同时加强新媒体宣传策划,进一步健全舆论引导和涉检舆情信息发现、预警、研判机制,特别是注重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宣传信息1200多条,提高司法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0年受理审查逮捕75件113人,逮捕59件87人,受理审查起诉164件222人,起诉123件170人,不起诉35人,不起诉率达20.35%,居全市第一。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40件18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5%,其中的任某某交通肇事案被评为自治区检察院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适用速裁程序,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效率,公、检、法、司联合出台《五原县关于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实施办法》,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启动速裁程序,决定对危险驾驶以及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盗窃、故意伤害案件采取确定型量刑建议,对危险驾驶案件2日内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全部建议法院集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实现100%当庭宣判。今年五原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8次,集中审理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36件,速裁程序适用率占40%,“案-件比”1:1.3,为全市最低,有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上“快车道”,在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04件,全部依照规定予以答复或转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对多年涉检积案全部进行化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15件15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对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彰显检察正义;成功搭建司法救助“救急”与社会救助“救难”衔接桥梁,向民政局移送社会救助线索6条,已救助5件;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1件1人,受理民事类案件26件;律师参与化解各类纠纷3,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远程视频接访16件,办理群众来信1件,并在七日内答复来信群众,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我院将扫黑除恶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期间力度不减、声势不退。加大扫黑除恶宣传深度,拓展线索摸排渠道,主动将包点社区各卡点作为一线宣传的主要阵地,组织干警在开展入户排查外来返乡人员、参与社区联防联控以及防控督查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4次,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6次,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四是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个案监控和重点案件监控功能,对本院所有在办案件的节点变化、业务流转、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等内容进行监控,截止目前,全程监控案件120个,有效引导业务部门正确填录案卡、规范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1次,评查案件8件。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了人民监督员活动13次,位列全市第一,包括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及回访、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参与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类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开庭审理活动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构建人民监督员积极有序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五是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在春节将至时对结对帮扶的户贫困家庭送去节日慰问品;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机制,与民政局会签司法救助对接社会救助工作方案,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达到扶贫救困的目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着力推进生态检察工作,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春季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为守护好母亲河、守护美好生活,建设北疆亮丽风景线、打造祖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五原县水利局、套海镇、天吉泰镇清理黄河防洪堤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5600平方米,监督新公中镇、隆兴昌镇清理违法占用排干2处,清理河道2公里,监督林业和草原局对19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未补植树木的被处罚人依法补植复绿,打造“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修复林种植树木10155株,面积达107亩。同时,持续推进“三检合一”工作,办理的全县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三检合一”程序探索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公开宣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被告人当庭赔礼道歉,积极履行公益诉讼部分的生态修复,已完成补植复绿3500株(占地37亩),并当庭签署生态修复《承诺书》,保证补植林木成活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中,以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受理审查逮捕7件11人,审查起诉7件21人,立案监督4件4人,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六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五原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14人,公诉案件7件9人,提前介入2件,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4名未成年人提供救助金额3.5万元,2020年我院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巴彦淖尔市青年突击队”。在2020年全市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对3个优质案例进行通报嘉奖,其中2件属于均为我院优质案例,案件被编撰为示范卷发至全市检察机关参考学习。启动“互联网+法治进校园”新模式,疫情期间发布多期“心·护航”法治云课堂,确保线上法治课的正常开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牵头创建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关护工作联系群,以微信群为平台,及时同群内各所中小学校、各职能单位进行交流,采用快捷、高效、新颖生动的信息传播手段,更有效地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七是着力提升检察机关议事议案能力。不断加强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协调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2020年召开检委会4次,讨论案件4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一件;决定向五原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同意提请核准追诉1件;同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讨论事项议题1个。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4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

八是积极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积极开展文证审查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协助,共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8件,出具技术性审查意见书8份。疫情期间积极运用无人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计飞行19次,开展远程提讯40余次,远程庭审20余次,做好院内日常设备维护等工作,保障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突出监督重点,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全力推进“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为了适应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利用用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对五原县公安局2016年至2019年办理的8098件行政案件、35件不予立案的案件、43件撤案处理的案件、1551件未破案的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14件16人,撤案8件8人,侦查活动监督8件,其中的豪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选为全区检察机关2020年两项监督 “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检察监督力度,特别注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我院第一时间建议看守所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运行,制定驻所检察干警与看守所干警同吃、同住、同封闭值班制度,杜绝与外界的接触,保障监管场所正常运行不受疫情的影响,推动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刑罚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份,均被采纳;发现罪犯脱管案件1件,经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纠正,现已对该罪犯收监执行,监督对其撤销缓刑,打破了全市办理该类案件的空白局面。在全市率先将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其中办理的赵某某减免罚金刑一案首次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法院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体现法律监督严肃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相关信息被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转载,同时被自治区检察院推荐刊登于《检察日报》基层风采栏目。

二是推进民事检察监督。2020年,我院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6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终结审查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其中1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矛盾顺利化解,1件法院回复裁定再审。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1件,提出检察建议31份,均已采纳并回复。执行监督36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份,均已采纳并回复,2件终结审查,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紧紧围绕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立足本县实际出台服务保障具体举措,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精准实施服务保护,为非公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营商环境创造条件;办理2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拓展行政检察监督。2020年受理并办结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41件,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份;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0件(均为非诉执行案件),终结审查2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均已采纳并回复,回复率及采纳率为100%。着力开展“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以国有资产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信息共享、案件抄送备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等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方面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切实提高行政检察监督水平。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1件,立案75件,提出检察建议55件,均被采纳并回复,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1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使用调解程序1件。办理的五原县宏胜平原水库岸线违法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案被评为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机关“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五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王某某、孙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检合一”案一审判决,审判机关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是五原县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三检合一”程序探索案件。同时以开展“四个最严”“春季河湖清四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五原县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森林公安协作,同步推进其他类野生动物保护,让法律成为维护生态文明、保护绿色家园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狠抓队伍综合素能建设。坚持党对检察队伍的绝对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特别是加强疫情期间对干警的管控和理论学习的引导,要求全院干警报送每日行程,严格按照县委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积极开展疫情期间内部值班和责任小区防控工作,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引领干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学习了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共计开展各类学习30余次;今年我院1名党员干部勇救落水儿童的英勇行为受到上级检察机关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被内蒙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7名干警在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技能竞赛和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暨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竞赛中分别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技能竞赛业务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能手”“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投入资金78000元配备档案电子信息化系统,目前已全部录入完成投入使用;为保障院内机房使用安全,投入资金8万元配备UPS电源;根据上级机关要求,投入资金70万元,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安装工程,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检察调研工作。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应用研究课题2个;组织开展、整理上报重大典型案件备选案例20余篇,被市检察院采用1篇,被市院评为优质案件通报嘉奖1篇,被市检察院选为涉农典型案例备选案例向自治区检察院推荐1篇。被自治区院作为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十大典型案例转载1篇,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发布1篇,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篇,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用编入《职务犯罪优秀案例汇编专刊》1篇。组织撰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9篇,经审查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3个。组织干警撰写检察理论调研文章被市院采用5篇。参加巴彦淖尔市检察理论研讨会备选论文中《护航西部稳定发展,发挥好公益诉讼保护河套灌区生态安全作用》、《涉罪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工作路径和机制研究》被评为三等奖。

四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院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规则,制定《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安排》和《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常规检务督察23次,警示教育2次,廉政谈话2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0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打击犯罪、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的效果与建设“平安五原、法治五原”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中青年业务骨干缺少。我院现入额检察官只有14名,且年龄偏大,缺乏业务骨干,影响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三是检察监督刚性不足。一些检察建议虽然针对性较强,但在落实中没有持续推动下去,降低了检察监督的刚性。四是全院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方面还需提升。这些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落实。

三、2021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推进从严治检,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为平安五原、法治五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毫不动摇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扎实开展新时代检察发展新理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推动引领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更加良好的法治保障

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突出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突出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注重发挥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不断深化“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业务建设的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切实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实、做强、做优,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检察环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针对“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更优服务;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更加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紧盯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生态综合治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良好局面;针对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四)强化教育培训,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创工作”,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思想教育培训必学列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贴检察办案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加强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好队伍教育整顿和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五原县检察院将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改革、忠诚履职、勇于创新,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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