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经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让将犯罪之手伸向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转变检察理念,从被动受理转为主动介入,在发现公安机关将该案件以行政案件结案后,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短时间内监督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提前介入实现了“伴随式”引导侦查,使证据链条在侦查阶段就趋于完整、牢固,为之后的审查起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零口供”定罪体现法治精神,更彰显法律威严。“零口供”案件,一直是案件办理中难啃的硬骨头,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自始至终不认罪不认罚,始终保持着“我只要不承认,你们就拿我没办法”的侥幸心理,检察官始终围绕“被害人陈述”构建证据链条,在被害人陈述的内容自然合理,符合儿童认知特征,且在多次陈述中细节均能保持一致,以及结合被告人在案发之后的各种反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与其他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零口供”定罪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体现,它彰显的不仅是法律的威严,更是正义的体现,它不依赖于犯罪者的良心发现,而是建立在无可辩驳的证据与严谨的逻辑之上。
“零口供案件”办理推动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该案办理过程中因缺失犯罪者的供述使被害人的陈述成为案件的重要证据,未成年人受害者陈述的真实性、稳定性和完整性成为定案的关键,也是对检察官的极大考验,为此,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站式”办案,一次性完成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办案取证,确保受害人给出稳定可靠的陈述,从而固定证据,同时及时做好心理干预,最大限度的减轻司法程序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创伤。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实质化运行,确立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地位的证据审查模式,解决“零口供”定罪的难题,在司法全过程贯穿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
当证据链条足够牢固,当程序的正义保护足够温暖,即使罪犯闭口不语,正义也将发出雷鸣之声。零口供定罪,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暗之手,让未成年人见到藏于缝隙的阳光。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葵花广场 邮编:015000 服务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