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建设,锚定监督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纪委全会和上级院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聚焦主责主业,在检察现代化管理中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严格履行检务督察职责,落实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结合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对检察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进行严格督察,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通过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检务督察工作校正方向、找准路径,切实做到以巡促治,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
深化“三个规定”,严格制度执行。持续抓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以月初通报、月底提醒、季度公示,及时跟踪“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时刻紧绷法纪之弦。
加强内外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检务督察与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式,推动司法办案的“嵌入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形成内外联动监督合力,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