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事,关乎百姓福祉,情系社会稳定。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立足监督职能,聚焦民生热点及重点人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用力把履职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中,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一是聚焦残疾人保护,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案件4件,对盲道被机动车占用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和商场、超市等未建设无障碍通道进行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监管单位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视障人士和残疾人士的保护。
二是强化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食品案件16件,药品案件6件。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阻断在食品药品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结合五原县农业大县实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守护百姓食品药品安全作用,督促行政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对25家农村商户进行了系统检查,依法保护农民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新业态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2件预制菜未向消费者明示案件,通过监督行政单位,依法进行了整改,护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权益保护。通过对本地区保护军人权益行政管理的监督,发现在公共交通工具中未对军人优先等权益进行宣传和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并立案,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依法保护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开展好“生态检察三大统一行动”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53件,办理资源保护案件2件。以乌梁素海流域专案办理为契机,积极推动黄河流域(五原县段)的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好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推动黄河流域(临河区至五原县段)五排干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夯实“检察长+河湖长”协作基础,重点对向黄河滩区、乌梁素海上游的排干、湖泊周边违法堆放固体废弃物加强沟通协调,用好与水利部门制定的《五排干协作机制》,按照“自行督促+检察监督”的协作模式,各协作单位自行督促的12个涉排干沟垃圾堆放等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共清理固体污染物43.5吨,清理河道5.6公里。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护航特色产业发展。为保护好“五原黄柿子”这一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擦亮这一金名片,助力区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院推动形成“司法调研+监督履职+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的检察一体化大保护格局,建立长效机制守护好辖区地理标志,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聚焦民生突出问题,切实护航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一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积极推动地区产品安全。共办理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件,对本地区居民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进行了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涉农领域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五原县农业大县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涉农领域监督,共办理18件“三农”领域案件,其中农村食品安全案件3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0件,农村安全生产案件2件,高标准农田建设案件3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找准检察发力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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